
【协同】
智慧城市的规划建设需要加强政府各部门的统筹协作,还需要企业和市民等多方群体共同参与。为吸引并促进各利益相关方协同有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海外各国已形成多种有效模式。
一、成立政府与产业界协同创新机构,推动智慧城市科研项目转化
美国政府于2015年发布网络与信息技术研发计划(NITRD),拟成立物理网络小组高级指导小组(CPS-SSG)负责协调政府机构和私营部门推进智慧城市与智慧社区项目研发,加速可复制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转化。
二、建立智慧城市伙伴关系或产业联盟,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便利
城市管理部门通过建立与企业、研究机构的智慧城市伙伴关系或联盟,定期发布智慧城市“外延项目”,让企业及时了解获悉当地对智慧城市的发展需求和扶持条件,吸引中小企业以众包、众创的方式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三、搭建以智慧城市相关知识为驱动的城市级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知识分享凝聚各方力量
中国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公平的智慧城市“知识竞技场”,以汇聚智慧城市相关法律、规章和管理流程等信息和知识,并面向各利益相关方开放交换和共享服务,从而培育并增强智慧城市建设能力。
【共享】
国际化智慧城市建设市场规模巨大,中国智慧城市专家预测全球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在2030年将增至41万亿美元,因此,各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积极推动国际合作,以多种形式开拓海外市场。
一、加强智慧城市规划与技术服务层面的双向互惠合作
2015年,美国贸易及发展署(USTDA)与印度智慧城市委员会及相关城市签署谅解备忘录,加强双方在智慧城市计划策略、解决方案以及智能化技术性服务方面的合作。2015年年底,丹麦与新加坡举行“智慧城市对话”,加强在居民、商业和环境三位一体城市发展策略方面的资源和经验共享,强强联合推进双方智慧城市建设。
二、积极支持企业对外推广智慧城市项目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的海外推广,成立智慧城市组织,组织中国政府部门、各城市政府部门、国内外相关企业和高校进行研讨,重点围绕智慧城市国际合作面临的挑战以及政府如何支持智慧城市相关企业海外发展提供策略建议。
三、以海外投资形式协助发展中国家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2015年7月,韩国政府与喀麦隆政府签署了加强电子政务能力建设总体规划谅解备忘录,并宣布将通过韩国国际合作署于2015到2017年间出资20亿非郎用于扩大韩喀两国在电子政务、智慧城市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