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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上新

  • 时间:2015-10-08 15:19:19 编辑:Olivia 来源:www.jpsycn.com 浏览:

 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各市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I什么是三证合一?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II登记机制如何改革?

 

“三证合一”后,企业登记无需再奔波往返各部门、无需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大大节省时间和成本,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也无需携带多个证照,更为方便快捷。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办理和发放。企业办理相关事务,将一律改为使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就好比企业的“身份证”,企业凭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刻章、纳税、开户、社保等事务,相关部门都予以认可,且全国通用。

III三证合一办理相关问题

  “三证合一”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办理前后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实施范围:

n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n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

 企业领证:

n申办换照均不收费

  对10月1日起申请设立的企业,工商部门将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月1日之前已设立的企业,若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将由工商部门收缴其原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遗失“三证”的,应当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交刊登遗失公告报样原件。企业申办登记或换照,均不收取费用。

 过渡期

n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证照换发的过渡期,逐步换发原有企业的相关证照。

n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n在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企业无需再到质监部门办理任何手续,但应在领取执照后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报送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向税务机关报告企业全部存款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等同于纳税人识别号

  “三证合一”将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等合并为统一代码,采取程序自动、实时生成的方式,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一并赋码。10月1日后新设立的企业纳税人,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可用于办理涉税业务。10月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暂使用原纳税人识别号。

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

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9表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第9-17位为主体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为校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