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质监局自启动电梯安全“网格化”监管以来,规定动作有序推进,创新动作马不停蹄。通过探索“12345”模式,加速推动电梯安全“网格化”监管进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搭建1个框架,落实工作责任
沧州市质监局积极探索多元共治、全覆盖的监管模式,建立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特种设备安全员、监管部门安全监察人员“五位一体”的监管框架,明确分工、分区划格、建立台账。截至目前,该市20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五位一体”的电梯安全监管框架,12311部电梯划分为85个责任区。
推选2个试点,发挥示范作用
在各单位全面推开电梯安全“网格化”监管的同时,确定运河区和东光县为电梯安全“网格化”监管公示的试点单位。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区2830余台电梯划分为23个网格,相继组织专家会诊,维保人员实地查看电梯,选定一个住宅区的电梯作为“示范点”,带动辖区所有住宅区内电梯这个“块”。并探索“互联网+”,建立“运河区电梯安全监管平台”,公众可进入微信号随时查阅电梯健康运行状况,知悉五位一体监管人员,浏览电梯安全知识,并进行投诉建议留言。东光县质监局对全县634部电梯逐台摸底排查,“一梯一表”建档案、“一梯一码”建户籍,重点建好自查数据台账、安全隐患台账、电子监察指令书台账和行政执法台账。免费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手册2500余册,张贴《电梯“网格化”监管致小区居民的一封信》1000余份,制作了以“电梯安全,共同关注”为主题教育宣传片,在医院、商场和重点小区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以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让民众参与到电梯“网格化”监管中来。
发挥3个作用,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质监部门的牵头主导作用。质监部门在“网格化”监管中负责组织协调,是现场检查、隐患排查、督查督办的主力军,负有监管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做好宣传、培训、督导、调研、搜集信息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基层安全员的协助作用。基层安全员是一线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便于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是质监部门的得力助手。目前,沧州市拥有基层安全协管员439名,充分调动庞大的协管力量,对电梯安全监管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三是维保单位的职能作用。维保人员作为电梯安全的守护者,其日常检修和故障处理是保障市民“上上下下”安全的重要环节。物业维保部门能否增强安全意识,直接影响到电梯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市质监局通过不同形式多次召开电梯维保单位座谈会,询问电梯维保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电梯监管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行为,提高电梯维保质量。
创新4项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创新“科室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立体式工作机制,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合力。科室联动即市局特种设备科和稽查队等有关执法科室一起会商案情,共同执法,共同管理;上下联动即在重大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大的案件上,特种设备科和县(市、区)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一起出动,双管齐下,齐心协力;区域联动即变分头整治为区域联动,变分散行动为统一行动,对存在共性问题、共同风险隐患的地域统一步伐,同时进行专项整治;部门联动即建立系统外合作机制,与安监、公安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一起会商特种设备大案要案。
解决5个问题,畅通监管渠道
首先,合理划分辖区内网格,明确监管人员、责任区名称和范围,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建立完善的监管职责、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制度,解决职责不清的问题。其次,借助县级局机构改革之机,加强协调争取,为基层局配强配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全市系统特种设备监管人员由70人增加到200人,增加近两倍,壮大了基层监管力量,解决“没人干”的问题。再者,通过制定考核办法、奖惩措施等,充分调动监管人员、检测人员、维保人员、协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推诿、不扯皮,真正愿意、并全身心投入到保障电梯安全的大军中来。另外,解决“不会干”的问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专家培训、骨干传帮带和现场授课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夯实工作基础。最后,市局加强对各县(市、区)局的指导,通过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分片调度、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及时解决在电梯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选择工作推行较好的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不断将电梯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向纵深推进,解决“干得怎么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