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副大队长翟金亮向外界透漏一起疫苗非法经营案,自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陕西、重庆、吉林等10余个省市的业务员或疫苗贩子手中,低价购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种人用疫苗(部分临期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19日,国家食药监总局连夜再发两文: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立即展开自查;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山东省公布的本地区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会同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向个人销售疫苗的,应报告销售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销售去向、销售时间等;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的,应报告来源以及购入疫苗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购入时间等;已经使用或继续销售的,还应报告使用或销售的详细情况。
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背后,我们更应当关注的是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案产品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组织协查。在案件查处中,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信息,对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查处。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每日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进展情况以及在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于当日17时前上报总局;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