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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可控新型智慧城市系列八:让标准化护航智慧城市

  • 时间:2017-08-04 16:17:55 编辑:Sissi 来源:www.jpsycn.com 浏览:




  自2012年住建部开展智慧城市试点以来,截止2016年底,我国100%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80%的地级城市、近200个区县,总计超过500座城市明确提出建设智慧城市。据悉,十三五时期,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总规模逾5000亿。智慧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呈现遍地开花之势。但是,在火热的表象下,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如:缺乏相关标准、缺乏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缺乏城市部门间的协同协作、欠缺顶层设计等。因此,标准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十三五”信息化标准工作指南》明确提出“建立新型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涉及的管理与服务标准,加快构建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云平台建设标准体系”。新型智慧城市将构建“一套统一的标准体系”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六要素之一,并着力建立健全涵盖“建设、改革、评价”三方面内容的标准体系。


  国内标准化现状


  当前,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在政府、研究机构、企业的积极工作和努力推动下,已取得了很大进展,形成了一系成果。


  2015年10月,国标委、网信办、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框架,包括总体、支撑技术与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安全与保障等七大类,同时,指出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分为能力类和成效类两类指标。该文件明确了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的蓝图。


  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原则要求、主要任务和监督保障作出规定。


  2016年12月,发改委、网信办、国标委出台《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2476号),发布《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该《评价指标》按照“以人为本、惠民便民、绩效导向、客观量化”的原则制定,包括客观指标、主观指标、自选指标三部分。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要求按照“五个统一”的总体原则,有效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切实避免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并提出了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互联互通的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


  除了国家,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及企业也在积极推进标准化进程。浙江省编制的《浙江省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9年)》,计划通过五年的努力,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化水平显着提升。深圳地方团体标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其充分体现“互联互通”的理念,为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规划建设经验。


  标准化、规范化护航智慧城市


  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虽处于高峰阶段,但由于各地城市的发展理念、发展环境、发展水平,及综合技术实力的不同,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如:缺乏相关标准、缺乏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缺乏城市部门间的协同协作等。同时,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存在重建设轻标准、重系统轻互通、缺乏关键标准、缺少全局性基础性的顶层设计等问题,导致各地的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某些地方形成了新的信息孤岛,智慧城市难以发挥信息共享、业务融合的综合效应,难以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当前,智慧城市标准体系不健全已成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之一。


  “器范自然,标准无假”。标准作为一种尺度和准则,是规范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工程管理等行为的依据,是新型智慧城市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统一标准是实现“三融五跨”大协同的前提。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是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实践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标准,已成当下国际产业分工的趋势。智慧城市的建设,同样离不开“标准”支撑。河南金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安全可控新型智慧城市政务信息系统相关所有基层软件产品、支撑层软件产品、应用层的共性管理与服务应用系统规划工作,成功打造了国内首个按统一标准一体化设计“安全可控新型智慧城市中枢管理与服务体系顶层三设计”(顶层规划设计、顶层初步设计、顶层部分详细设计)的新模式,以标准化助推智慧城市建设。

安全可控智慧城市


  标准化工作建议


  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是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是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手段。为促进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健康发展,从标准化建设的角度,对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1)统筹协调,密切协作


建立国家统筹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规划标准的总体布局。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下,充分发挥标准化组织、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积极作用,开展密切协作。


  (2)强化设计,注重融合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巨系统工程,需要整体性的顶层设计来指导。开展顶层设计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首要一步。将智慧城市应用业务方案顶层设计与标准化建设方案顶层设计进行双向融合,明确建设思路、建设内容,避免智慧城市建设千城一面。


  (3)明确需求,合理规划


除在已着力较多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信息通信技术等领域继续推进标准建设外,更应重点推动评价体系、分级分类标准,以及顶层设计、数据共享、数据融合、信息服务等当前急需的关键环节的标准立项和研制,同时加快构建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建设标准体系。


  (4)整合信息,科学编制


引入成熟度理论与方法,广泛汲取各领域知识,采纳一切先进技术和成果,整合各方面的信息和智慧,保证体系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前瞻性,实现智慧城市规划有指南、共享平台建设有标准、协同应用开发有依据,最终实现智慧城市建设有序、有质、有量的发展。


  (5)整合升级,按需扩编


目前,我国政务共性管理服务与技术领域,滚动出台了众多标准规范,从共性管理职能角度看,中办秘书局出台综合办公标准、国家档案局出台电子档案相关标准、国家保密局出台内网分保标准、国家密码局出台认证加密相关政策文件与标准、工信部出台自主信息技术格式标准,国家各部委办局相继出台众多职能业务系统相关标准规范。这些标准急需在社会信息化发展实践中进行整合、升级,并根据城市信息化发展需求新编相关标准。【金鹏信息电子政务研究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