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关于印发郑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的通知》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和“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郑州市建立起环境监管三级网格。
环境监管三级网格的建立,强化了各级政府及派出机构对本辖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推进了环境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网格边界原则为辖区边界,网格之间无盲区和重叠,以全县辖区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县有关部门、单位为责任单元;以镇、街道和开发区、园区辖区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镇政府、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单元;以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居委会为责任单元。
到目前为止,已经初步建立起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网格化的环境监管体系,实现了监管执法全覆盖、无缝隙,成效初见。特别是对那些善于“打游击”的非法小化工、小炼油等“土小”污染企业以及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使之无处藏身,一旦出现,就及时被发现和查处。